编辑同志:
高某入职某公司,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,公司承诺员工享有10天带薪婚假和每年5天带薪年休假,并写进劳动合同中。后高某结婚,请了婚假年假一起休,当月公司却扣掉高某半个月工资。在询问被拒后,高某申请劳动仲裁,此时公司希望自行和解此事。请问,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,还可以自行和解吗?读者 许先生
许先生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41条规定,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,可以自行和解。达成和解协议的,可以撤回仲裁申请。故高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以后,可以与某公司进行和解。如果双方就争议事项能够形成一致意见,达成和解协议,那么高某可以撤回仲裁申请。(来源:青海法治网)